动、静脉瘘一般均需做手术治疗。以前多数学者主张手术的时机在外伤后3~6个月后,待侧支循环建立再做结扎动静、脉瘘口的手术。但随着血管外科的进展,目前主张早期手术。因在创伤的早期容易找到瘘口进行修补或做血管移植。若已延迟到5~7d,局部外伤性炎性组织反应已开始出现,局部肿胀,血管壁脆弱,这时容易发生出血感染,则可间隔1~2个月,待组织反应消退后,再行手术。已经进入慢性期的病人,应及早进行手术治疗。晚期手术的一个严重缺陷是肿胀不能消除。因为长期的动、静脉瘘的存在,使静脉极度扩张,静脉瓣膜功能被破坏。手术虽然处理了瘘口,消除了静脉高压,但血液倒流问题仍然得不到解决。